彰顯公義
立法會昨天在直選及功能組別中, 分別以二十七票及二十票的贊成票,通過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雷曼迷你債券事件。銀行公會雷曼事件專責小組表示,尊重立法會的決定,但希望議員採取高度審慎的態度,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和地位,以及不會損害香港一直秉持的合約和法治精神;又希望立法會的調查工作不會影響銀行處理事件的進度,並期望議員理解,銀行處理事件時,需要平衡客戶、股東及員工的利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發表聲明,對結果表示失望,但承諾作出配合,發言人強調政府和公眾一樣有決心找出事件真相及吸取教訓,亦致力於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發言人引述銀行指,立法會決議動用《特權法》,銀行會諮詢他們的法律意見及研究在資源上能否兼顧回購和聆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亦力陳對引用特權法有保留,提醒議員考慮引用特權法是否最符合整體利益:「有銀行曾向我們表示,鑑於被立法會傳召猶如接受公開聆訊,他們必須集中所有人手及資源應付,同時亦恐防在調查完成之前向投資者提出回購或和解會對本身不利,可能會待立法會調查完畢再決定是否及何時繼續有關工作。」
二人力陳厲害,但未有泛民主派,自由黨、民建聯及工聯會動搖。民建聯陳鑑林,指接觸的苦主亦明白引用特權法調查會拖慢賠償速度,但苦主仍願意引用以可以徹查真相:「查明真相與和解兩者之間是沒有衝突的,是否用權力及特權法,銀行及苦主亦應該以最快的速度與銀行及苦主討論索償問題。」
有泛民主派議員稱 , 事涉的19間迷債銀行中, 以中銀涉及最多苦主。
但中銀香港總裁和廣北, 渣打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等銀行高層 ,一直拒絕交代銀行內部調查結果。
民主黨張文光批評金融界李國寶提出立法會調查事件,會影響苦主賠償及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存恐嚇成分亦荒謬,強調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是要找出真相及彰顯公義。公民黨余若薇質疑有關產品為何可在銀行出售予一般市民。未曾表態的工業界代表林大輝亦投贊成票:「幾乎所有官員都模棱兩可,達不到欲眾期望…有點咎由自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會後表示,投票以大比數通過,是意料之外,相信是因為民意的影響。
受 查 19 間 銀 行
· 上 海 商 業 銀 行
· 大 眾 銀 行
· 大 新 銀 行
· 中 信 嘉 華 銀 行
·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 亞 洲 )
· 中 國 銀 行 ( 香 港 )
· 永 亨 銀 行
· 永 隆 銀 行
· 交 通 銀 行
· 東 亞 銀 行
· 花 旗 銀 行 ( 香 港 )
· 南 洋 商 業 銀 行
· 星 展 銀 行 ( 香 港 )
· 荷 蘭 銀 行 * 已 被 蘇 格 蘭 皇 家 銀 行 ( RBS ) 收 購
· 集 友 銀 行
· 渣 打 銀 行 ( 香 港 )
· 富 邦 銀 行 ( 香 港 )
· 創 興 銀 行
· 豐 明 銀 行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