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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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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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兼聽廣納眾意 聆訊要分先後

立法會召開聆訊既成事實,我們希望知道的是:過去商議的協助苦主追討的途徑,包括成立仲裁機構、消委會訴訟基金注資助苦主打官司、銀行研究贖回迷債等,是否仍然進行?還是要待聆訊有結果後才恢復運作?銀行跟個別苦主的談判,對迷債抵押品的估值等工作,是否會因聆訊而阻延?

回應:

蛤蟆天鵝: 此信報社評值得商榷,它認為部分議員的質問,顯示議員對於雷曼事件的各方責任其實早有定案。但以我看議員的質問是對政府的 “指控” (indictment),並非是社評所說之 “定案” (conclusion)。調查的其中一目的,是找出 “指控” 是否成立。

人民公敵: 決議案獲通過後,一直協助雷曼苦主的民主黨甘乃威、公民黨余若薇指出,要協助苦主追查真相,需傳召一眾現任及前任財金官員,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唐英年、現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財經事務局局長馬時亨、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等,因為雷曼相關產品早於03、04年已開始在港銷售,「當時呢批官員都係負責財金主要官員」,認為有關人士應交代如何判斷有關產品適合在銀行出售,以及如何與監管機構溝通。 

 

恐怖份子: 社評寫手真係唔睇報紙閉門造車, 之前有銀行應該係星展, 已經講到明迷債市場價已跌至零 !! 點解社評完全唔提及 ? 

色中餓鬼: 更離奇係, 社評指責議會也是建制權力的一部份, 言下之意議會在巨大民意壓力下屐行監察的天職 = 維護建制 = 偏聽; 信報的老板以玩財技起家、與銀行千絲萬縷關係 = 反建制 = 多元化言論 ? 

 

多難醬缸: 社評同時亦完全冇回應 ! 練乙錚昨日撰文指出美國國會事無大小,只要涉及社會公義及公眾利益, 均可以傳召公私營機構作證,雷曼兄弟、worldcom、Enron、LTCM 例子多不勝數, 點解社評寫手完完全全冇睇見冇回應 ? 

 

阿里媽媽: 練乙錚係咪同社評寫手同一個 OFFICE 架 ? 

 

橫刀奪愛: 尚有些少良心的林行止, 之前都罕有強烈抨擊政府及銀行做法, 連信報 “精神領袖” 咁支持建制的大右派都於心有愧, 點解你地做細又當見唔到 ? 

豺狼當道: 咦, 練乙錚今日突然宣佈放假… 遲早會唔會連林行止都去埋遊埠 ? 

 

大國崛起: 証監會和金管局有沒有清楚知道這些衍生工具,包裝成正迷你債券,並不適宜在銀行推銷,是否清楚美國是完全禁制向美國的個人銷售。調查的結果,應該有利於法律中再和訴訟,保障香港納稅人的合理權益。銀行的立場是應該受到譴責的,為什麼他們不誠實地推銷產品,損害了香港金融中心的名譽,卻把責任推到立法會的調查方面去。什麼是因?什麼是果?銀行公會不要含糊其詞。

亂世佳人: 唔好擔心, 練乙錚同林行止久唔久都遊吓埠。只要是謙謙君子,一士諤諤,唔係咁易收買。

 

發瘟總理:  信報社評批判民選議員及主流民意 = 企圖攻擊民主, 唔好當選民係傻瓜, 選民自會用選票決定邊個維護佢利益, 又使乜李澤楷的手下去主持公道 ? 

 

在水中央: 只怕書生受賄氣太重, 唔將老板利益擺在第一位, 林行止唱對臺戲終難以長久啊 …

百年孤寂: 發瘟總理 …咁咪暫時唔好睇信報囉。鄙人正是擔心阿爺出手分裂信報, 面皮成尺厚令人嘔心。恐怕必須一段時間等李澤楷 清理門戶, 總有水落石出嘅時侯。 

 

 

 

 

 

November 14, 2008 Posted by | 談天, 警告, 推介, 時事 |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