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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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記讓路給救援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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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政府於去年修改「讓路法」Move Over Law﹐市民在高速公路或市區道路要「讓路」給緊急救援車輛﹐可惜迄今仍有不少華裔市民對此法例認識不深甚至不知此新例﹐有鑑於此﹐多倫多警隊警政華人顧問委員會特別製作千張有中文字幕解釋上述讓路法的光碟﹐讓華社更認識此新例。

根據新例﹐違例者首次罰款由400元至1000元並扣3分﹐如在5年內再次觸犯﹐罰款增加至1000元至4000元及扣6分﹐並會停牌兩年。

多倫多警隊高級警司兼警政華人顧問委員會共同主席郭里安 Tony Corrie﹐昨日出席警政華人顧問委員會介紹讓路法中文光碟時表示﹐希望透過此中文光碟﹐讓安省的華人社區更清楚認識讓路法的重要﹐除免受因阻礙救援車輛而被控外﹐更重要是讓需要救援的人士可獲得第一時間救援﹐生命不受影響﹔他又感謝警政華人顧問委員會及其他在製作此光碟上出過力的人士。

多倫多警隊華人社區聯絡主任陳楚標警官指出﹐是次推行有中文字幕的光碟﹐主要是不少駕車的華人對新讓路法所知不多﹐他指舊的讓路法是市民在高速公路或市區道路﹐如有救援車輛 (包括消防車﹑救護車和警車等) 在後面或對頭線駛來﹐市民需停在慢線右邊讓它們通過﹔新讓路法則把「讓路」範圍進一步擴大﹐如駕車市民在高速公路或市區道路﹐發現有上述車輛停在右邊路肩或某一條行車線上﹐則駕車市民便要在安全情況下「慢駛」靠左線行駛﹐如是特別情況是停在左邊線或中線時﹐便要找另一線行駛避開。簡單地說﹐便是市民不可行駛在進行工作中的上述車輛之行車線上。

因此他呼籲市民要認識新的讓路法﹐不可掉以輕心﹐緊記「讓路」給救援車輛﹐否則除會被罰款和扣分外﹐重犯者更可能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081114/tfa1.htm

November 15, 2008 Posted by | 連結, 諷剌, 推介, 時事 |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