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寂

It’s about us

富字十個口

 

li_bigmouth延長董事禁售期鬧劇為2008這多事之年作總結最為合適。諮詢一年,鮮見有人出聲,反對聲音卻留在最後數天爆發,再次引證世事無絕對。

筆者雖不知道諮詢過程是否充足恰當,但可以肯定反對者理據薄弱。董事有長達七個月不能交易明顯是言過其實,這當然是假設了公司年報每每只在限期最後一刻才公告。香港自詡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四個月的年報公告限期實在長得惹人發笑,假若我們在去年8月到了一個沒有通訊設備的荒島度假,四個月後回來還以為去錯了另一個星球呢!

再者,以今天的科技及電腦化管理系統,還須四個月時間才能弄得出年報嗎(不少公司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能產生基本的財務報表)?那為何董事們總喜歡把業績留到最後一刻才公告?雖然這和他們在最後才站出來反對延長董事禁售期的做法一致,並沒厚此薄彼。

再說,即使真的要七個月,甚或更長時間不能交易,那又如何呢?作為董事高層,你最寶貴的(即自己)都已投資在這公司裏,為何金錢不能?你們總不會每天想着轉工吧!有人甚至說延長禁售期會嚴重到影響股份流通,若這真是事實,筆者倒想知道為何董事需要不停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而董事能穩定股價的說法也甚牽強,小股東只希望他們能好好專注做好公司業務,不要好大喜功,利用公司資源到股市衝浪,已須答謝神恩,還敢奢望董事會以個人財富來穩定股價?

再者,我們又何曾聽過董事背負着這神聖責任?即使如此,筆者也很懷疑他們是否有這能耐,說這會影響外國公司到港上市的意欲,也是誇大其辭,請看看一般外國大型機構的業績公告期吧!倘若真有其事,一間不想遵守合理監管條例、輕視小股東利益的公司,失去了又有何足惜?

其實,大方的說延長禁售期會影響(喜歡炒賣的)董事個人利益反而實在,又何須找什麼冠冕藉口?反正「香港地」一向尊重富人利益,要把這一切都說成是為了普羅股民,實在難以自完其說。

向來敢言的股壇長毛David Webb在其網站也就事件發表了評論,內容「到肉」,我也不贅,倒是看見大眾媒體、平日正氣凜然的政客評論頗有偏向董事一方的現象,讓事件變得更有趣。話說回來,刊登報章頭條的費用是董事們自己湊錢支付的嗎?若以公數埋單,這算是利用公司資源為董事個人謀取福利話?(年結時應否計入董事袍金?)又或董事們已確認了大部分股東都反對延長董事禁售期,這一切都是為了大家好?筆者是股東,也舉腳贊成這「惡法」。

http://hkej.com/template/dnews/jsp/detail.jsp?dnews_id=736&title_id=77278

January 7, 2009 Posted by | 連結, 推介, 時事 | Leave a comment